張貼日期 |
Q & A |
單位 |
張貼人 |
2004-11-24 08:51:11.000 |
何謂「同時段考試」?如何申請?何時考試?
老師任教相同年級相同科目二班以上時,可提出「同時段考試」申請,由本組統一安排在考試週之週一至週五每天17:10至18:10或週六早上舉行,並由任課教師自行尋找本校專兼任教職員協助監考事宜(含代監考費用支付等)。 |
教務處教務行政組 |
賴麗美
|
2004-11-24 08:42:40.000 |
期中、期末考試題印製有何規定?
●命題紙請進TIP資訊入口→聯合櫃台→處室表單→點選教務處教務行政組下載命題紙(A4)格式。
●請將試題於考試前兩週交本組印製,考試週至四合院之篤信樓油印室領取。
|
教務處教務行政組 |
賴麗美
|
2004-11-24 08:30:39.000 |
期中、期末考試何時舉行?
依本校行事曆訂定之【考試週上課時間】舉行。 |
教務處教務行政組 |
賴麗美
|
共 3 頁第 3 頁 | 第一頁 | 下一頁 | 上一頁 | 最後一頁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