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明財經科技大學網路報名同意事項
一、本人已詳閱並同意招生簡章相關規定。
二、網路報名各項資料均由本人或授權他人輸入,報名表輸入資料或附繳各項文件確為本人所有,倘經發現與事實不符或查驗之學歷(力)等證明文件不符,本人願負法律責任並同意被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。
三、本人同意報名所填各項資料,由貴校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等相關法令規定,為必要之資訊應用,處理相關事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考生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

      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(以下簡稱個資法),為確保您的個人資料,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請詳細閱讀德明財經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依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所為以下「考生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」。

一、機構名稱:德明財經科技大學。

二、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:

     基於辦理本校招生入學考試相關之試務、成績、錄取、報到、查驗等,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、統計研究分析、註冊入學後之學生資料管理及相關或必要工作之目的。

三、個人資料蒐集之方式:

     透過考生親送、郵遞、傳真或網路報名而取得的考生個人資料。

四、個人資料蒐集之類別:

     考生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或護照號碼、出生年月日、相片、性別、報考資格、緊急聯絡人、住址、E-mail帳號、聯絡電話、手機、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方式、轉帳帳戶等。法定個人資料類別(註)為:C001、C002、C003、C011、C021、C023、C033、C034、C038、C051、C052、C056、C057、C061、C062、C064、C072、C111、C132。

五、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:

(一)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辦理考試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,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利用期間。

(二)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:台灣地區(包括澎湖、金門及馬祖等地區)或經考生授權處理、利用之地區。

(三)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:本於完成招生試務蒐集目的之本校各單位、教育部及其他法定主管機關。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考生之健康紀錄及應考人資料,僅供本校提供應考服務之依據,不作為其他用途。

(四)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:
本校進行試務、成績、錄取、報到、查驗、註冊、入學生管理等作業,考生(或家長、監護人)之聯絡,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(榜示)與學術研究及其他有助上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。
本校得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,將個人資料或相關資料提供予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。
當事人如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,將導致無法進行考試報名、緊急事件無法聯繫、考試成績無法送達等,影響考生考試、後續試務與接受考試服務之權益。考生應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,均為真實且正確;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,應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校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辦理更正。

六、考生得依個資法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;請求製給複製本;請求補充或更正;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;請求刪除。考生得以書面、傳真、電話等方式與本校招生策略中心聯絡,行使上述之權利。惟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,不得妨礙本校依法所負之義務。

註: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代號 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0956